机动车注册登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登记流程: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注册工作,机动车登记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注册登记时,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凭证,并交验车辆,车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将发放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机动车所有人还需要按照规定提交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2、注册登记时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工作,对于符合规定的车辆,应当发放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对于进口机动车的注册登记时限可能会有延长。
3、注册登记所需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凭证以及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对于不同性质的车辆,如警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还需要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文件,车主还需要提供车辆的识别代号拓印膜等文件,车主应当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查验,如果车主提交的证明凭证不合法或者与实际情况不符,公安机关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境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者机构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