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规定,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4、机动车车辆购置税免税凭证原件或者税收证明原件;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若通过联网核查的,可不提供);以及
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还需要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车管所一般会提供),同时请注意,对于不同类型的机动车,如警车、消防车等,可能还需要其他特定的证明材料。
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到当地车辆管理所官网查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