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等;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的原件证明;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需要纸质电子保单),注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有具体要求的,车主需要按照要求提交,车主提交的证明、凭证应当是原件,如果原件丢失的,需要提供相应机构出具的来历凭证,具体需要的材料可能因地区和车辆类型而异,可以咨询当地车管所工作人员获取更准确的信息,还需要注意的是,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是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必备材料之一,如果车主没有按照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或免税凭证,将无法完成注册登记手续。
信息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车管所工作人员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