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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是为了确保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便于追溯食品来源和销售去向,以及确保食品安全信息的准确性。以下是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的基本内容示例。
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批发销售过程中的记录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食品批发销售活动的记录管理。
职责与分工
1、销售部门负责食品销售记录的填写与保管。
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销售记录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3、财务部门负责销售记录的审核与归档。
1、供应商信息: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食品信息:包括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次号、保质期等。
3、销售信息:包括销售日期、销售对象(客户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
4、运输与储存信息:包括运输方式、储存条件等。
5、质量安全信息:包括食品质量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承诺等。
记录要求
1、所有销售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
2、销售记录应妥善保管,防止篡改、损坏或丢失。
3、销售记录应定期归档,保存期限至少为食品保质期后一年。
4、相关部门应定期对销售记录进行审查,确保其合规性。
5、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培训与教育
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对销售记录重要性的认识,确保销售记录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监督与考核
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销售记录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违反销售记录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对执行销售记录制度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的修改时,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起草,提交公司领导审批后公布实施。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所有。
仅为示例内容,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的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