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分公司需要的材料根据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以北京为例,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需要总公司盖章。
2、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或其他开业证明文件,此外还需要总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分公司经营内容相关的章程条款的复印件,以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总公司是外地企业,则需要提供当地工商部门提供的分公司注册证明文件。
3、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需要复印件及原件以备查验,分公司负责人可以是总公司负责人兼任,也可以是其他人员担任分公司负责人,如果是自然人独资的分公司,还需要提供总公司法人亲笔签字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书也需要加盖总公司公章。
4、分公司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证明文件,如果是无偿使用需要提供无偿使用场地的证明文件并由产权所有人签字盖章确认,如果经营场所是住宅性质的房屋也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才能在住宅内作为经营场地使用,分公司注册时无需提供注册资本相关信息材料,此外还需要准备分公司名称等信息材料。
为注册分公司的大致材料,具体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到当地人民政府官网查询详细信息或咨询当地相关政府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