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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方式

2026-02-01 17:3000

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开招标: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通过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候选供应商,再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进行招标,这种方式适用于具有特殊性、保密性和紧急性的服务采购项目。

3、竞争性谈判或磋商: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建立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三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或磋商,这种方式适用于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的情况,竞争性谈判和磋商的主要区别在于谈判和磋商文件的发布形式以及评审机制不同,竞争性谈判的采购周期较短,主要用于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和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而磋商则是一种双方协商的过程,适用于采购标的详细规格和服务要求难以事先确定的项目。

还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即向特定的一个供应商采购,适用于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政府购买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且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的采购方式应根据服务项目的特点和需求来选择,在实际操作中,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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