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外国人出售文物罪案例包括但不限于。
1、陕西农民郭某在挖地基时发现一批文物,包括一级文物陶俑等,并非法将其出售给外国人,获利人民币数十万元,经陕西省文物鉴定研究中心鉴定,这批文物为汉代珍贵文物,共涉及三级以上珍贵文物十余件,郭某因犯非法出售珍贵文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洛阳一男子将自己收藏的大量文物出售给外国人,其中包括宋代石刻等珍贵文物,经过鉴定,这些文物均为国家珍贵文物,涉案金额巨大,该男子因此被警方逮捕并面临刑事指控。
案例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细节和判决结果可能因案件实际情况而异,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查阅相关的法律文献或咨询专业人士,需要提醒的是,出售文物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私自出售或转让给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