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注册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如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书(若需委托办理),个人则为身份证原件;
2、机动车来历证明(购车发票等);
3、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原件;
4、机动车车辆购置税免税凭证原件(免税车需提供);
5、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需加盖保险公司印章的其他任意联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代理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书(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时,应当签字或者盖章);以及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经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验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等。
仅供参考,不同地区具体的提交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车辆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