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分公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需加盖总公司公章或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该申请书需明确分公司名称、经营场所所在地、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2、总公司的章程复印件或章程中规定的投资条款,如果总公司章程不在登记场所内,则需要加盖总公司的公章,此项材料用于证明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资关系和管理制度。
3、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电子营业执照,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用于证明总公司的合法经营资格,电子营业执照则用于验证总公司的身份和经营状态。
4、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书或委托书,需要提供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果分公司负责人由总公司授权委托,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此项材料用于证明分公司的管理架构和负责人身份。
5、分公司注册地址的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等文件,需要提供详细的地址信息,如门牌号等,并加盖房东的公章或产权证明章,此项材料用于证明分公司的经营场所和合法性,如果分公司注册地址是一次性租赁的,还需要提供租赁发票或收据等证明材料,如果分公司注册地址是住宅性质的房屋,还需要提供产权人允许住宅改商用或出租的证明文件。
材料仅供参考,各地工商部门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具体材料建议咨询当地工商部门或相关代理机构,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