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分公司注册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该申请书需明确公司名称、地址、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2、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若总公司无章程或章程未载明相关事项,需由总公司出具相关说明,总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需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为其他企业类型的,需加盖总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章。
3、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或其他企业类型的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复印件等,同时需要提供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证明书后面,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也应作为材料之一,决议内容包括设立分公司的目的、经营业务范围等事项。
4、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文件,同时需要提供分公司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如租赁房产则需提交租赁协议和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等,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也应一并提交,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时,应提交相关许可文件或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设立登记时无需提交注册资本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等文件材料,如果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则只需提供上述材料即可申请登记注册分公司。
仅供参考,具体办理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