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残次品是否构成欺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欺诈是指以欺骗、虚假陈述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他人,使其产生错误认识并因此受到损失的行为,如果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明确告知消费者所售商品为残次品,且以合理的价格进行销售,那么这并不构成欺诈行为,如果商家故意隐瞒商品存在瑕疵的事实,以次充好,误导消费者购买,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欺诈行为。
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充分保障,如果消费者对购买的商品存在疑虑,可以向商家索要相关证明或要求商家进行解释说明,如果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