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厂房属于收入,通常可以视为企业的营业收入。关于为什么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这主要取决于中国的增值税制度。
增值税是一种对商品和服务增值部分征税的税收制度,企业购买生产资料或提供服务所支付的款项中包含了增值税,这部分税款可以在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得到抵扣,对于出售厂房这类固定资产交易,情况有所不同。

出售厂房并不是企业日常经营中的常规活动,而是一次性的交易,这种交易产生的收入被视为资本性收入而非经营性收入,由于增值税主要对经营性收入进行征税,所以出售厂房的所得收入通常不直接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厂房作为固定资产,其购买时的进项税额在最初购买时已经被抵扣过,在出售厂房时,不存在再次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
出售厂房的收入不用于抵扣进项税额是因为这是非经营性活动产生的收入,并且固定资产的购买已经在最初购买时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仅供参考,如需准确信息,建议咨询税务专家或查阅相关税务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