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位出售的最新政策,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地区最新的车位出售政策。

1、苏州:取消了对于人防车位不得出售的规定,人防车位在取得产权后可以进行买卖,这意味着产权车位可以随意买卖,没有其他的限制条件,地下产权车位的售价也受到了限制,最高售价不得超过地面车位价格,地下车位价格由市场调节决定,开发商定价需遵循市场规律,对于人防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苏州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人防车位归国家所有,但开发商可以拥有使用权,人防车位产权可以作为地下空间产权的一部分进行处理。
2、南京六合区:发布了《南京市六合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规定了新建商品房的车位配比不得低于规划指标要求,且不得低于住宅套数的比例,鼓励住宅小区在满足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建设公共停车位或立体停车设施,对于人防车位的使用和处置问题,该办法也进行了规定,人防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所有权归属按照人防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该办法还鼓励增设公共停车位和立体停车设施等方式解决停车难问题。

除了以上地区外,各地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如需了解当地最新的车位出售政策,建议咨询当地的房地产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