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基础层与执行层交易安排:全国股转对基础层挂牌项目采取集合竞价方式交易,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投资者买卖股票需要委托主办券商进行申报,申报方式包括定价申报和定价意向申报,意向申报是投资者在交易时间内以定价方式买卖股票时,委托主办券商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买卖股票的意向,全国股转系统会根据时间优先原则对买卖申报进行撮合成交,对于执行层项目,投资者可以直接买卖,无需通过主办券商进行委托。

2、交易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和竞价交易两种方式,协议转让方式包括定价转让和意向申报定价转让两种模式,竞价交易则采用集合竞价方式,即在每个交易日的特定时间段内接受投资者的买卖申报并撮合成交,还有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允许投资者在收盘后按照约定价格进行大宗交易。
3、交易单位:股票交易最小单位为“股”,基金交易则为基金份额,投资者在买卖股票时需要注意这些单位,投资者还需要注意股票交易的最低限额,即每笔委托的股份数必须是其整倍数,对于竞价交易方式,投资者还需要注意申报数量的限制。
4、交易时间:新三板的交易时间与股票市场不同,投资者需要注意其特定的交易时间安排,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点至下午开盘前的集合竞价时间结束为止,而连续竞价时间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投资者还需要注意申报撤销的时间限制等规定。
是新三板的交易规则的主要内容,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政策调整有所变化,投资者在进行新三板交易前需要充分了解相关规则并谨慎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