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板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方式:股票采用集合竞价方式进行交易,而权证的交易则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权益分派和退市整理期的交易规则也有所不同,权益分派时,投资者应按规定在权益登记日进行确认和行权申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则在退市整理板进行交易,涨跌幅限制为±10%。
2、交易时间:三板的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15至下午的集合竞价时间,以及连续竞价时间,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的9:15至9:25和下午的集合竞价时间为下午的14:57至15:00,开盘集合竞价期间不允许撤销申报,停牌期间的股票不能进行交易,停牌期间的长短会根据股票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股票在盘中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交易所会实施临时停牌,申报价格必须符合规定的价格变动单位的要求,涨跌幅限制在停牌期间无效,如果股票在全天收盘时仍处于停牌状态,则不能进行交易,开盘价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为原则确定,如果当日没有成交,则采用最近一次成交价作为开盘价,收盘价的确定原则为最后五笔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或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为收盘价,如果当日没有成交,则采用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作为收盘价,投资者还需要注意申报时间和交易时间限制等规定,三板的交易规则相对复杂,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市场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投资者及时关注市场公告和政策变化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