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规定哪种形式的标识不能申请商标注册

   2026-01-10 00
核心提示:商标法中,不能申请商标注册的标识包括: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等,缺乏显著特征或过于简单的标识,以及存在不良影响或误导公众认知的标识等。这些标识因缺乏独特性或不具区分度,无法成为注册商标。

根据商标法,以下形式的标识不能申请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商标法规定哪种形式的标识不能申请商标注册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性,不能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例如过于复杂的文字设计或图形组合可能导致消费者无法明确识别其代表的商标或服务来源。

4、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国家的标志或其名称相冲突的商标,这些属于国家公共资源,不能用于标识商品或服务来源,此外还包括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等,这些地名具有地域性特征,不能随意用于商标注册,商标中不得含有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内容或带有欺骗性,可能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产生误解的内容,如果商标涉及人名或肖像权问题,也可能无法注册成功,三维标志的商标注册仅限于特定商品范围,如建筑造型等无法申请商标注册,对于单纯的不具备显著特征的平面图案设计,也不能申请商标注册。

商标法规定哪种形式的标识不能申请商标注册

为部分不可申请商标注册的标识形式,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查阅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或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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