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申请注册商标的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性的标志;

4、带有欺骗性,可能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5、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除非有特殊情况,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6、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军旗等相同或相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等相同或相近的;
7、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相同或相近似的标志;
8、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9、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以及
10、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商标。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注册商标的部分产品,具体情况还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考虑,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