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位出售的最新政策,各地有不同的规定,以部分地区为例。

1、辽宁省大连市规定,住宅小区的车位、车库应以满足业主需求为原则进行出售,对于人防车位的出售,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并且不得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人防车位产权归属人防部门,但人防部门可以授权给建设单位进行销售,对于地下产权车位的销售,原则上在满足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可以销售产权,具体的销售价格应在前期制定价格备案制度的基础上确定,地下车位售价不得超过住宅平均售价的十分之一,对于人防与非人防车位的售价比例问题,人防车位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非人防车位价格,地下车位出售价格需要公示。
2、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南京市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规则(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了停车场的转让方式,对于独立产权的车位,产权归属地下空间产权人所有,可以自由买卖,人防车位则属于人防国有资产的范畴,不能自由买卖,政府还鼓励住宅小区的车位对外共享使用,以满足周边居民的停车需求,具体的共享停车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一些地方可能还有关于车位预售许可、预售条件等方面的规定。
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以获取最新的车位出售政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