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不能使用以下字。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相同或近似的字或图案;

2、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字或图案;
3、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字或图案;
4、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国内外地名不相同的字,一些通用名称或描述性词汇也可能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质量”、“精品”等,某些过于复杂的特殊符号或难以辨识的文字也可能不被允许注册为商标。

只是一些常见的不能用于注册商标的情况,具体情况可能会因行业、具体法律条款和商标审查标准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在注册商标前进行详细的商标查询和法律咨询,以确保所选用的商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