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注册为商标的标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军徽、军号、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和军队番号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或者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或徽记相同或相近的。
4、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5、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6、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一些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等也可能无法注册为商标,除非它们具有独特的含义或特点。
仅供参考,具体哪些标识不能注册为商标还需依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商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