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注册商标的三种情况主要包括。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对于某种商品,其通用名称或型号被注册为商标时,由于其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的独特性,因此无法注册。
2、仅包含商品的原料、功能等特征的,这意味着如果商标仅仅描述了商品的基本属性,没有独特的设计或概念,那么它也不能注册。“无糖饮料”作为商标,由于其仅仅描述了饮料的特性,缺乏独特性。
3、其他缺乏显著特性或不具备商标应有的特征的元素或组合,除了上述两点,商标的注册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显著性要求,如果商标本身缺乏显著特性,或者其设计过于复杂、模糊或与已有的商标过于相似等,也可能无法注册,过于复杂的图案或文字组合可能导致公众无法识别或记忆,从而无法形成商标的标识作用,如果商标已经丧失其独特性或者变得通用化,也可能无法注册。“绿色食品”这一商标如果失去了其独特性,变得通用化后也无法注册,商标注册还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等,如果存在此类问题,商标也无法获得注册。
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例进行判断,如果对商标注册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知识产权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