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外商独资企业所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如未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则无需提供)。
4、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公证文件,这包括投资者为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投资者为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投资者为其他合法组织的登记证明复印件及其公证材料,投资者的资格证明文件需经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或由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5、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及各方投资者签字盖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果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内容的修改,需要提供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如果外商投资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还需要提交相关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表。
6、投资者合法资信证明文件,这包括境外投资者资信证明原件以及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印章),如果境外主体是自然人,则需要提供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翻译件,境外主体如果是企业,则需要提供境外企业注册证明文件或商业登记证的复印件及翻译件,如果境外主体在中国境内已投资其他外资企业且该外资企业仍正常运营,则可以提供该境外主体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资信证明文件,如果外商投资企业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需要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资格证明材料。

7、其他相关文件材料,如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等,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如果是中国籍人士,需要提供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还需要提供拟设立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文件材料,这些材料都需要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材料可能需要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建议在注册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所有提供的材料都需要是真实有效的,并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