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分公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可以由总公司盖章并由负责人签署姓名。
2、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这些文件需要加盖公司印章并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公章确认章印,总公司还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证明书复印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还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这些文件都需要加盖总公司公章,还需要提供总公司章程的复印件或章程文本原件,如果分公司有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事项,还需要提供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分公司注册需要提供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或证明文件。
3、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包括租赁合同等文件,分公司从事特定行业或经营项目的,还需要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还需要填写并提交企业名称申请表等文件,对于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需要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如果分公司负责人是外地人口,还需要提交暂住证复印件或居住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总公司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等文件,如果委托代理公司注册分公司,还需要准备其他相关文件如代理委托书等,需要提供分公司注册地址的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原件等文件。
不同地区对于注册分公司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材料要求请以当地工商部门要求为准,更多信息建议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专业机构获取。